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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泾县在外群众的一封信

泾县在外各位乡亲:

  大家好!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赋予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泾县疫情防控指挥部8号通告明确规定,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的除外),而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人员,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引发新冠病毒疫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当前,我县正在全面开展新冠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全县第一剂次疫苗保障相对充足。如您还没有接种第一针次新冠疫苗,请务必于8月底前返泾接种第一针,我们将竭力为您提供便利服务(各乡镇联系号码附后)。如您的工作地可以接种,请立即、主动接种疫苗,并积极配合向您户籍所在村(居)提供新冠疫苗接种凭证。

  接种新冠疫苗利己利国利民,让我们携起手来,共筑健康免疫屏障,一起守护健康泾县!

附:各乡镇联系方式泾川镇:-或云岭镇:-茂林镇:-榔桥镇:-桃花潭镇:-丁家桥镇:-黄村镇:-蔡村镇:-琴溪镇:-昌桥乡:-汀溪乡:-

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王夏俊

审核:戴智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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