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国家和省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马关县边境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需要,决定对出入马关县域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将调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4天内有州外旅居史来(返)马人员管理
14天内有文山州外旅居史的来(返)马人员抵马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通过现场扫场所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查验和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可通行,入马后24小时内主动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州内来(返)马人员管理
州内各县(市)14天内无州外旅居史人员,进入我县须持本人身份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卡和测量体温,均无异常方可通行,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需进行报备。
三、云南健康码及通信行程卡异常、重点涉疫地区来(返)马人员管理
(一)云南健康码红码、通信行程卡黄卡,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上海市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即日起抵马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第1、2、3、4、7、10、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能解除隔离。云南健康码红码人员为次密切接触者的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管理。
(二)云南健康码黄码、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即日起抵马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第1、2、3、4、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能解除隔离。在文山州境内发生疫情的情况下,州内疫情发生县(市)境内的黄码人员按前线指挥部要求进行管控,防止黄码人员溢出。
(三)通信行程卡带*号、14天内有吉林省等有较高外溢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即日起抵马的,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2、3、4、5、6天分别进行1次抗原自测]。仅途经(途中未下车)省内有疫情报告的州市但未到过疫情发生县(市)辖区等特殊情况导致的“通信行程卡”带*号人员,由目的地乡(镇、场)指挥部核实后视情况处理,无法核实的提交县区域信息协查专班评估涉疫风险后确定处置措施。未完成涉疫风险评估期间,先落实居家隔离观察。
(四)14天内除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以外的省份旅居史、省内州外边境县(市)旅居史、省内州外有疫情报告的县(市、区)旅居史人员。即日起抵马的,由卡点对报备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并发放来(返)马人员相关告知暨承诺书后予以放行,由属地乡(镇、场)和村(社区)负责组织落实管控措施(督促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去密闭场所[如KTV、歌舞厅、酒吧、茶室等]和人员聚集场所活动,并于第1、3、7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人员。个人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要在24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备,单位或村(社区)要及时按短信提示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并报告属地指挥部,属地指挥部在1小时内报送县指挥部村(社区)管控组信息排查专班。
集中隔离人员费用自理,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来(返)马人员报备要求
14天内有文山州外旅居史、云南健康码及通信行程卡异常(包含通信行程卡带*号情况)、重点涉疫地区来(返)马人员,在入(返)马前须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