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加大依法治理力度,进一步提升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和动态管理。将研究制定《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纳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本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并涵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动态管理办法。在着力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的同时强化动态管理。
二是进一步落实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县乡村三级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创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民主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民主法治创建的领导,深入挖掘整理泾县地域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结合“党建+‘三治’市级示范村”、“党建+‘三治’县级优秀村”申报创建情况,确保申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目前泾县个村(社区)中,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5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1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按照每两年一次的申报命名有序创建,力争尽早达到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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