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寒程龙伟
第期
三、官府对书院教育大力扶持
据统计,明代民间共创建兴复书院所,占明代书院创建兴复数量31.64%;而官方创建兴复书院所,占总量的68.36%。而年对清代新创建的所书院统计后发现,清代民间共创建书院所,占清代书院创建的43.33%;官方创建书院所,占56.67%。[22]
以明代而言,第一,“最引人注意的是,地方官设立的书院”,“超过全数之半,由次要的位置,爬到第一位,这是同宋元相反之点”。第二,督抚一项,也“比宋元两代增多,这是官力增大的证据”。第三,民办的书院,“同宋元两代相差很远,可看出民力衰退的现象”。总之,“明代书院,以官力做主干,民力已不如宋元两代那样重要了”。而在清代,官办书院占56.67%,表明官力已经继明代以后稳固地成为影响书院发展的最主要的力量。即便去除官办书院中的水分(兴办者身份、阶层不明或者官员弄虚作假等因素),那么,在清代官民两种力量对比中,实际上会维持在大体平衡的状态。
在明清时期,宁国府的书院主要由官员主导创建、修葺则有比较明确的记载。正德十二年(),宁国县知县王时创建明德书院,又名凤山书院,这是明代宁国府境内最早兴建的书院。嘉靖三十一年(),督学御使黄洪毗、知府刘起宗、知县邱时庸建水西书院。“前门三楹、中为明道堂,后为熙光楼各五楹、左右两厢各三楹、号舍二十楹……”嘉靖四十一年(),知府罗汝芳又増置退省所。
政府官员除了出道兴建书院之外,还积极利用公权力和个人影响力为书院的发展筹措资金。明嘉靖中,宁国知府罗汝芳请于巡抚、督学、巡按三台将景德寺庙周围地租和府城郭内外桥梁租拨给宛陵精舍。清道光时,泾县知县赵仁基将县内卷田:张香都六甲小溪施村原田54亩3分,每年上租折银60两、里仁都青田街原田17亩2分,每年上租折七十钱28两6钱、十一都一图十甲袁家店10亩3分,每年上租折七十钱7两、青东都赤滩竹地原地8亩8分,每年上租折七十钱5两1钱6分、青东都罗家冲口原田28亩2分,每年上租折七十钱39两4钱8分拨入泾川书院,帮贴书院的考课试卷费用。[23]
四、书院平民化倾向明显
明代中期,书院生机盎然,充满自信地走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官绅士民甚至下层百姓政治、文化、教育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六经注我”的学术热情,批判意识激荡的改革意愿,以及士人、市民阶层的政治自觉等等,影响和引导着书院的发展方向与路径,形成了明代书院平民化的倾向性特征。
明代中期以后,书院平民化倾向的主要表现为两点。
首先,城镇官府书院向平民百姓开放。山林布衣、乡村长者、普通百姓、佛教僧侣都可以进院听讲,甚至登堂讲说,这是宋元时期所罕见的现象。非常明显,让下层平民百姓进入书院,登堂听讲,甚至上堂讲说,是有理论依据的,那就是“人皆可以为尧舜”的儒家古训,而且也有当时以王心斋为代表的泰州一派学者的佐证。“盐灶、乞儿、皂隶皆能讲学,又何论我百姓之市井、农夫哉?”书院开放的气度和对百姓皆成尧舜的自信,由此可见一斑。此则正是明代书院平民化的理论依据和其从事平民教育的原因所在,于焉可见我们的先人致力于民众精神文明建设的可贵与崇高。
其次,在城镇官府书院向下层民众开放的同时,本来就处乡村的家族、村社书院也开始了职能的转变,服务对象不再局限于子弟,而扩至族人乡党,即由童子而及其成年的父兄一辈,院中之事业不仅仅是读书识字,习礼成俗、讲学化民也成了日常功课。以泾县水西书院为例,“自姚江之学盛于水西(书院),而吾泾各乡慕而兴起,莫不各建书屋,以为延纳友朋,启迪族党之所,其在台泉则有云龙书屋,麻溪则有考溪书屋,赤山则有赤麓书院,蓝岭则有蓝山书院。一时讲学水西诸前辈会讲之暇,地主延之,更互往来,聚族开讲。故合则考德而问业,孜孜以性命为事,散则传语而述教,拳拳以善俗为心。”[24]
这类书院,有“考德而问业,孜孜以性命为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