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辛苦你们为了我的事
跑了那么多趟,
帮我把钱要回来了,
太感谢了。”
8月30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张某来到泾县法院向承办法官送去感谢锦旗,连声赞叹法院执行队伍尽职尽责、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案情回顾
年4月11日,被执行人曹某分两次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借款元。因曹某逾期未还款,张某于年9月8日诉至泾县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曹某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张某归还借款元及利息。
执行过程
判决生效后,因曹某一直未依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冻结曹某银行账户并扣划银行存款,因其银行账户余额不足,遂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
由于未发现曹某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张某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在征得张某同意后,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通过仔细梳理案件信息,执行法官发现曹某在该院民间借贷案件多,部分案件处于正在执行状态,执行起来比较棘手。为帮当事人尽早追回欠款,执行法官多次凌晨出发寻找曹某,并数次上门执行,但均未找到被执行人。8月11日凌晨,执行法官获悉曹某在家中,立即驱车前往,终于在曹某的老家找到他。然而,曹某以案件多,还款压力大为由,迟迟不肯履行还款义务。从凌晨星光到炎炎午日,执行法官始终耐心细致地给曹某做思想劝导和释法析理工作。最终,曹某愿意主动偿还部分欠款元,后双方达成和解,约定余款分期偿还。提醒:千万别乱往外借钱!原标题:竭力执行解民忧赠送锦旗表谢意文章来源:泾县人民法院曝光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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