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县一涉嫌非法营运驾驶员吴某拒不配合执法检查,推搡执法人员,同时恶意冲撞执法车辆,驾驶员吴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
为维护我县客运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泾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在城区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法大队在桃花潭西路路段发现一辆红色轿车涉嫌非法营运,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核实后,告知驾驶员吴某其行为已扰乱客运市场正常营运秩序,根据《行政处罚法》,要求他到泾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涉嫌非法营运行为进行配合调查处理。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的规定要求,但吴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推搡执法人员,恶意冲撞执法车辆,致使现场执法车辆受损,执法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了相关视频证据。泾县泾川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迅速出警进行了有效处置。
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吴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损毁财物,公安部门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
泾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的出行安全,保证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请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遇到执法部门执法时,要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如果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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