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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宏汉带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安排,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宏汉带领执法检查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市开发园区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5月23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等13个市直相关部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重点内容作补充汇报。5月24日至31日,执法检查组分别赴宣城经开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和宣城高新区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延伸检查至7个县(市)区省级以上开发园区。

图为检查组召开汇报会

余宏汉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年1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务公开透明,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交出了一份高分答卷。

图为检查组在市开发园区走访企业

余宏汉强调,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紧扣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按照通知提出的6方面33项具体政策措施及分工安排,对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的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贴近企业需求,注重务实管用,坚持对标对表,突出特色创新;对于来自企业的市人大代表要继续反映社情民意,收集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及时反馈,精准发声,一起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图为检查组在泾县经开区走访企业

执法检查期间,余宏汉还赴郎溪、宁国走访了联系的重点企业,赴旌德走访了联系的市人大代表。(文图/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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