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和特困人员的
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从年7月1日起
马关县开始执行最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元/人/月,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了40元。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元/人/年,按保障类别进行提标,重点向A类对象倾斜,分别为:A类对象(重点保障户)元/人/月;B类对象(基本保障户)元/人/月;C类对象(一般保障户)元/人/月。
三、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元/人/月,其中,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元/人/月;三档(其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88元/人/月;三档(其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0元/人/月。
来源:马关县民政局
美编:吴兰会
责编:王开敏廖珊珊
审核:董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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