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老爱亲活动倡议书
全县广大父老乡亲:
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抚养子女也是法定义务。但有的子女长大成人成家后,自己住好房子、过好日子,而父母却居住在脏、乱、差的旧房中,老了病了,床前也无人照料;也有的孩子因为痴呆,智障等,得不到悉心的呵护和照料。我们倡议:在全县开展“孝老爱亲”活动一是子女接老人回家一起共同生活。从和谐美满、几代同堂的孝善先进典型中评选德孝之星,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二是对有完全自理能力不愿意到子女家居住的老人,由其子女对老人的住房、厨房、厕所,庭院进行改造,提升家庭环境,要保障父母四季有换洗衣服,每月至少要让父母理一次发、洗一次澡,带孩子陪老人吃顿团圆饭,让老人享受天伦之乐。三是对于子女成家后独占宅院,不尽孝心,让老人居住窝棚的,对其批评教育曝光,仍不主动履行赡养义务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是如果发现身边的人存在遗弃或者虐待家庭成员行为的,可到当地村委会或者向驻村扶贫工作队反映。山中常有千年树,世上难逢百岁人。不要让人生留下遗憾,请大家马上行动来,接父母回家,关爱小孩,在寒冷的冬天让父母孩子感受到“心”的温暖。马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马关县法治扶贫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马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年12月
责编:董高杰
审核:陶永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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