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27号)
广大市民:年4月14日零时,师宗县按照有关规定,解除了“3·30”疫情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结合我县实际,经师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一、继续保留全县境内高速公路、客运站、火车站、毗邻外省及外州入师道路查验点,取消出师查验点。市外入(反)师人员须提前3天向村(社区)、单位报备,经同意后持48小时内核实检测阴性证明返乡,抵师后第一时间电话向所属村(社区)、单位报到,并在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二、县域内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继续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查验外来人员健康码、行程卡,落实测体温,督促规范佩戴口罩等。重点排查上海、吉林、广州和文山州文山市、马关县等重点涉疫地区入(返)师人员。三、有序恢复县域内集市、餐饮、网约车经营。所有经营主题和出入人员要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护指南等相关要求,发现出入公共场所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异常的,经营主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及时落实管控措施。相关行业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管。四、加强交通运输和重点场所核酸监测。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器工作人员,高速公路出入口、国道省道入师查验点工作人员,出市网约车、客运车司机,进口冷链食品或其他进口货物在运输、流通过程中有接触的人员,医疗废弃物运输处理人员,实行1日1检测。农贸市场、集市的人、物、环境实行1月1抽检。县内客车站一线从业人员、出租车司机、正常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实行1周1抽检,且每次抽检人数不低于总数的30%。五、本通告自年4月14日14:00起执行,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疫情防控措施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师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年4月14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