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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圆满完成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

截止10月底,泾县圆满完成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新型职业农民任务人,其中专业生产型人,技能服务型90人。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择优遴选了2家培训机构承担今年的培训任务,分别是泾县民意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泾县健林农林职业培训学校,并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开设了水稻种植、蚕桑养殖和农产品电商人才培训班。目前,全县共完成培训任务人,完成培训任务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领导组,领导组不定期的召开专项会议,做到早布置、早谋划,加强与县财政局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培训机构沟通协调,统筹谋划推进工作,共同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二是强化资金监管。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财农〔〕号)要求,制定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规范管理使用资金,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和项目资金审计制度,根据省市下达的培训任务和通过规范程序确定的培训价格,及时将30%培训资金预拨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的验收合格意见及资金审计等情况,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再拨付余款,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注重条件建设。统筹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快构建多元化培训体系。鼓励培训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建设培训基地,确保培训的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授课教师从各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遴选,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优先选用部省统编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严格落实第一堂课制度,由本级项目管理部门上第一堂课,宣讲政策,了解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安排和学员需求等情况;加强精品教材建设,积极开发网络课程;运用好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四是强化监管评价。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指导服务和过程监管,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的培训机构,严肃处理,收回补助资金直至取消培训资格。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底将培训进度情况报送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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