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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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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的意见》(广电发[]80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6号)、《关于全力推进年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皖广发[]29号)文件精神,按照“建立以全省现有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网络为基础,以通信运营商的通信网络为补充的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络。依托广播电视多种传输覆盖网络资源,利用各级广播电视基础条件,调动各级广播电视机构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开展省、市、县三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并升级改造现有广电有线、无线等传输覆盖网络,整合城乡公共广播设施,建立互为备份的应急广播传输通道,避免重复建设。”等要求,建设应急广播体系。

县委宣传部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

结合网络覆盖的实际情况,规划泾县到县直部门、到乡镇、到部分行政村采用广播电视有线IP网络传输,其他行政村采用各村现有的通信运营商有线IP网络传输。自然村组广播点终端主要采用广播电视有线IP网络或有线DVB-C网络(有线网络未通达区域可使用无线4G网络)、调频RDS网络、DTMB地面无线数字电视网络等方式多模接收,终端运行状态信息采用广播电视有线IP网络(有线IP网络未通达区域可采用无线4G网络)进行回传。

(一)、项目介绍: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县直前置平台、乡镇大喇叭分平台、村(社区)大喇叭分平台(包含不间断电源)、应急广播大喇叭终端等设备及安装。

(二)、具体技术规格要求

1、建设内容

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和网络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以下6个部分:

(1)1套县级应急广播平台;

(2)县直部门信息前置系统,根据具体需求部署确定,暂定2套;

(3)调频RDS广播、有线数字电视、无线地面数字电视、户外LED大屏幕适配器各1套;

(4)12套大喇叭系统乡镇(县开发区)前端;

(5)套大喇叭系统行政村(社区)级前端;

(6)0个自然村组应急广播终端(其中音柱个,多模收扩机台,高音喇叭只)。

2、建设依据和标准规范、技术方案

2.1建设依据和标准规范

编制泾县应急广播系统技术方案时主要参照以下标准、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年6月1日起施行)

(4)《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5)《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

(6)《“十二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7)《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国办秘函〔〕32号);

(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中办〔〕2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号);

(10)《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6号);

(11)《应急广播系统总体技术规范GD/J-》;

(12)《应急广播系统资源分类及编码规范GD/J-》;

(13)《应急广播安全保护技术规范数字签名GD/J-》;

(14)《应急广播消息格式规范GD/J-》;

(15)《应急广播平台接口规范GD/J-》;

(16)《模拟调频应急广播技术规范GD/J-》;

(17)《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技术规范GD/J-》;

(18)《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技术规范GD/J-》;

(19)《地面数字电视应急广播技术规范GD/J-》;

(20)《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技术规范GD/J-》;

(21)《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GY/T-》;

(22)《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

(23)《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4)《安徽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规划》;

(25)《安徽省应急广播系统技术方案》;

(26)《安徽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27)《应急广播平台工程建设技术标准》GY/T-

2.2技术方案

2.2.1基本原则

在国家和我省应急管理体系总体框架下,遵循安全可靠、快速高效、平战结合的基本原则,利用各级广播电视基础条件,调动各级广播电视机构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开展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安全可靠

强化网络安全、信号传输覆盖安全,采取多种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应急广播技术系统运行安全,应急广播覆盖网络和信息内容可管可控、安全可靠。

(2)快速高效

注重应急效率,综合利用实时发布、高效传送、定向接收等多种技术手段,确保预警接收、制作播发、传输覆盖、终端接收等环节信息传送的快速高效。

(3)平战结合

按照平时服务、战时应急的要求,进行应急广播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系统运行,实现应急广播体系的综合利用。

2.2.2系统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广电行业实际,省局确定了我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应急广播标准规范要求,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广播平台,配套完善乡镇、村适配平台,与上级应急广播平台和本级政府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通,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播发机制;充分利用并升级改造现有广电有线、无线等传输覆盖网络,以通信运营商的通信网络为补充,建立互为备份的应急广播传输通道;整合城乡公共广播设施,部署应急广播终端;到年,初步完成本地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基本建成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分级负责、安全可靠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主要依托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满足中央、省、市、县多级应急广播消息的发布需求,通过部署在不同区域的接收终端,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播发应急广播信息或直接切播应急语音,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总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应急部门信息播发:能够接收本地应急部门发布的应急信息,根据发布要求制作成应急文字、音频和视频等在系统中进行播发,按照应急部门的覆盖要求面向指定的地区及时传送应急信息。

(2)响应上级应急广播系统指令:能够与省、市应急广播平台实现对接和联动,能够按照应急广播系统发出的控制指令,面向指定的地区播发应急广播信息,满足应急信息统一发布的要求。

(3)本地应急语音切播:在紧急情况下,本地行政负责人在经过系统授权认证后,可以通过电话讲话、短信语音合成或话筒喊话等方式直接向本辖区群众传送紧急通知语音。

(4)优先级控制:系统具备播发优先级的控制机制,应急广播的级别高于日常广播,在多级系统同时播发时,综合考虑行政层级和突发事件类型等级等因素,按照合理的播发排序策略实现日常广播和应急广播的有序播发。

(5)分区控制:具备分区分片的可寻址播发控制功能,按照统一的编码规范为接收终端配置地址码,能够按照日常广播和应急广播的区域覆盖要求,控制指定区域的接收终端开关机播发指定内容,并具备播发日志自动记录功能。

(6)信息可靠传输:系统传输网络能够满足日常节目、应急节目、切播语音和控制指令等信息数据的可靠稳定传输,传输网络的通道选择和技术选型应充分考虑利用本地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既有资源和发展规划。

(7)安全播发:系统具备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通过控制操作权限,设置黑白名单,应用认证加密、数字签名等信息安全技术,提高系统的抗干扰、防盗播、防错播能力,有效屏蔽非法信号的插播和侵入,确保系统安全播发。同时,系统具备发布操作日志记录功能,可对历史发布操作进行追溯。

(8)可管可控:具备对全网设备运行状态、应急广播播发全流程及播发效果的监测监管。

(9)系统容灾:系统设计考虑具备较高的防灾抗毁能力,确保系统平台、传输网络和接收终端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稳定运行。建立备份传输通道,同时在上级传输网络中断或设备故障时不影响本级和下级日常广播和应急广播播发功能。系统应考虑多种信息传输通道互为备份,在通道完好时采用逐级转发方式进行信息发布,在常用通道受损中断时,应能通过备份通道实现应急信息的跨级接入至系统的末级平台或终端。终端具备响应本地及远程控制指令的能力,特殊地区终端还应具备抵御当地多种恶劣环境条件的能力,具备冗余电力供应能力。

(10)应急演练:系统具备应急演练功能,通过设置系统应急演练模式,发送应急演练指令,对全系统链路和各环节设备进行功能性、稳定性和可靠性测试,确保系统工作正常,发送效果完整准确。

2.2.3系统总体设计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作为国家应急广播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县直部门信息前置系统、大喇叭系统、传输覆盖网、接收终端以及安全体系等部分组成。

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实现与省、市应急广播平台的互联互通,接收本级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和上级应急广播平台发布的信息,快速处理并制成相应的应急广播节目,结合本级广播资源覆盖情况,生成资源调度和远程唤醒指令,通过县级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络实现应急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系统传输覆盖网和应急广播终端的播发状态等信息回传至县应急广播平台,用于对应急广播终端状态的监测和评估。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对传输覆盖适配设备、终端等应急广播资源进行统一管理、调度控制、运维管理。

为保证信号和节目的可靠传输,应急广播平台至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的前端/台站应采用不同类型的主备传输方式。考虑到泾县的地理情况、网络覆盖情况以及信息传输的安全性、容灾性要求,泾县应急广播平台到县级前端、乡镇前端、行政村前端采用有线IP网络,终端设备采用有线IP、RDS、TS流与4G相结合的多模接收终端.

2.2.3.1县级应急广播平台

县级应急广播平台由制作播发、调度控制和基础服务模块组成。制作播发主要包括信息接入、信息处理、信息制作和审核播发等部分;调度控制包括资源管理、资源调度、生成发布和大喇叭管控等部分;基础服务包括效果评估、运维管理和安全服务等。上述模块可根据实际需要实现集中部署或独立部署。

图2-2泾县应急广播平台架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信息接入

具备县级应急信息源的应急信息、上级应急广播平台的应急广播消息的接入、验证和播发状态反馈等功能。

(2)信息处理

信息处理功能要求如下:

a)具备对接入的应急信息和应急广播消息依据标准数据协议规范进行信息解析和存储功能;

b)具备通过系统界面、短信等进行信息提示和告警功能。

(3)信息制作

信息制作功能要求如下:

a)具备与现有采编播平台(具备条件)对接功能;

b)具备自动语音或人工读稿生成应急广播音频的功能;

c)具备根据播发需求、播发策略生成应急广播消息的功能。

(4)审核播发

具备应急广播消息审核功能,对制作完成的应急广播节目进行

审核。

(5)资源管理

资源管理功能要求如下:

a)具备管理县级应急广播系统资源的功能,主要包括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调频广播、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县/乡/村前端、机动应急广播系统、广播电视台频率频道播出系统、应急广播适配器和应急广播终端信息;

b)具备资源信息同步功能和资源状态信息收集功能,可监管县级应急广播资源的状态信息;

c)具备资源类型及资源编码设置功能。

(6)资源调度资源调度功能要求如下:

a)具备调度预案管理功能;

b)具备根据事件级别、播发需求和资源状况,根据调度预案,生成资源调度方案和应急广播消息指令的功能;

c)具备监控应急广播消息传输状态功能;

d)具备调度方案管理,查看所有等待调度、正在播发的应急广播消息状态,以及历史播发的调度方案信息。

(7)生成播发

具备应急广播消息播发控制功能,通过光缆或微波等传输通道将应急广播消息发送到对应的广播电视台频率频道播出系统、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大喇叭系统县级前端的应急广播适配器,并接收应急广播适配器的接收处理反馈结果。

(8)效果评估

效果评估功能要求如下:

a)具备应急广播消息播发过程和播发结果监测功能,及时向县级应急信息源及上级应急广播平台反馈播发结果;

b)具备实际播发效果数据收集分析功能,可对应急广播消息的播发覆盖率、播发时效等指标进行评估,形成效果评估报告;

c)具备对原始应急信息、应急广播消息等内容的检索与查询,支持简单检索和各种查询条件相组合的复杂检索;

d)具备数据通讯接口,向本级应急广播效果监测评估系统提供应急播发效果评估数据。

(9)安全服务采用数字签名和数字证书技术,构建系统的安全认证体系,对接入的应急信息和应急广播消息进行安全校验,对播发的应急广播消息进行签名保护。

(10)运维管理

运维管理功能要求如下:

a)县级应急广播平台播发记录综合管理功能;

b)演练计划制定及管理功能,并根据计划执行应急演练功能;

c)系统运行参数的配置管理功能;

d)系统操作人员、角色、权限的配置管理功能;

e)系统操作日志的记录和查询功能;

f)系统数据库的定期备份、故障恢复等功能;

g)系统运行状态监控功能,对系统的关键进程、设备和网络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出现故障可及时报警。

(11)大喇叭管控

大喇叭管控功能要求如下:

a)日常广播,具备接收、传送中央、省、地市广播节目或县本地广播节目的功能,具备日常广播节目源管理、运行图编排和播发管理的功能;

b)语音切播,具备对话筒、电话等播发方式进行管理功能;

c)播发控制,具备通过控制大喇叭系统前端设备,向所辖区域内大喇叭终端进行广播的功能;

d)设备管理,具备各级大喇叭前端关键设备和终端的型号、编码、安装地点、工作参数等运维信息的管理功能,根据需要可对设备和终端的编码、频率、音量、开关等配置参数进行远程修改;

e)运行监控,具备各级大喇叭前端关键设备和终端运行状态、操作记录等回传信息的接收处理功能。

2.2.3.2传输覆盖网络

以现有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为基础,以通信运营商的通信网络为补充,形成面向城区及乡镇、村的信号传输覆盖网络,实现乡镇、行政村全覆盖。系统必须具有两种以上的信号传输方式,在平台的统一调度下,达到通道备份和覆盖资源最优利用的目的。

泾县应急广播系统选用调频广播、大喇叭系统、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户外LED大屏幕、有线IP网络(或4G)等方式,通过在前端/台站部署应急广播适配器等必要设备,实现应急广播消息播发。

2.2.3.2.1调频广播

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将应急广播消息发送至广播发射台的应急广播适配器,应急广播适配器可采用如下两种方式进行应急广播播发:

a)应急广播适配器根据应急广播消息的要求,输出应急广播节目信号到音频切换器,同时发出指令控制音频切换器输出应急广播节目信号至调频发射机播出,正在收听该频率的收音机将收到应急广播节目;

b)应急广播适配器处理形成应急广播节目信号、指令,将指令发送至RDS编码控制器生成应急广播RDS数据包,然后封装成RDS数据帧并进行基带编码和负载波调制,由调频发射机与应急广播节目信号一起进行无线发射,对应的应急广播终端将被唤醒,播出应急广播节目。

应急广播适配器将应急广播消息接收处理情况反馈至县级应急广播平台。

2.2.3.2.2地面数字电视

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将应急广播消息发送到地面数字电视前端,部署在地面数字电视前端的应急广播适配器,接收解析应急广播消息,响应应急广播消息指令,生成地面数字电视应急广播索引表和应急广播内容表传送流并进行复用播发。

具备应急广播功能的地面数字电视终端实现自动唤醒和强制接收,并以滚动字幕或切换频道图像、伴音等方式播发应急信息。

2.2.3.2.3有线数字电视

图2-5有线数字电视播发

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将应急广播消息发送到县有线数字电视前端,部署在有线数字电视前端的应急广播适配器,接收解析应急广播消息,响应应急广播消息指令,生成有线数字电视应急广播索引表和应急广播内容表传送流并进行复用播发。

具备应急广播功能的有线数字电视终端实现自动唤醒和强制接收,并以滚动字幕或切换频道图像、伴音等方式播发应急信息。

应急广播适配器将应急广播消息接收处理情况反馈至县应急广播平台。

2.2.3.2.4户外LED大屏幕

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将应急广播消息发送到县户外LED大屏幕播放前端,部署在户外LED大屏幕播放前端的应急广播适配器,接收解析应急广播消息,响应应急广播消息指令,生成户外LED大屏幕应急广播索引表和应急广播内容表传送流并进行播发。

具备应急广播功能的户外LED大屏幕终端实现自动唤醒和强制接收,并以滚动字幕或切换频道图像、伴音等方式播发应急信息。

2.2.3.2.5大喇叭系统

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是县级应急广播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由县/乡/村三级前端、传输覆盖网和大喇叭终端组成。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作为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的一种,受县级应急广播平台控制和调度,负责将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发送的应急广播消息经各级前端转换、适配封装和调制后,通过调频RDS广播/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IP等传输通道播发。县/乡/村前端可通过话筒等方式接入本地播发需求;若大喇叭系统采用有线线路为主进行应急广播消息传输时,应在乡前端、村前端考虑县级调频广播、地面数字电视等应急广播信号的接入和处理能力。

调频广播发射台站、有线数字电视前端、地面数字电视前端的应急广播适配器,以及大喇叭系统的乡镇、村前端和接收终端,应具备回传功能,将设备的工作状态、故障状态、播发指令响应结果反馈至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回传网络采用有线IP、4G等方式。

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功能要求如下:

a)具备平战结合功能: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既可以实现应急广播功能,也能够播发日常广播。

b)具有本地播发需求接入功能:支持县/乡/村级对所辖大喇叭终端的语音广播、分区广播和点对点广播。

c)支持县/乡/村级广播功能:由县级应急广播平台统一配置,授权乡/村级用户广播权限后方可进行播出。

d)可实现应急广播消息的全自动播发。

e)具备用户鉴权认证机制,应急广播、日常广播信息通过认证、签名传输,具备防攻击、防重放、防篡改机制。

f)具备全网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功能,支持终端音量、开关等部分参数远程配置。

(1)大喇叭系统县级前端

功能要求:

a)节目传送:应具备根据县级应急广播平台要求,选择指定节目源进行传送的功能。

b)消息接收:接收县级应急广播平台的应急广播消息,并驱动相应设备进行播发。

c)语音切播:应具备将话筒输入的音频信号进行播发的功能。

d)播发控制:应具备根据县级应急广播平台要求,将应急广播消息按照要求转换成对应通道(RDS、TS或IP)的节目和传输覆盖指令,并将其传送到目标区域,控制对应终端进行播出的功能。

e)安全服务:应具有对应急广播传输覆盖指令进行数字签名功能,保障指令传输安全。

f)消息管理:应具备本级前端应急广播消息播发的记录、复查功能。

性能要求:

前端响应时长、主备电源切换时长相关指标是在系统全自动情况下的要求。

表2大喇叭系统县级前端性能要求

(2)大喇叭系统乡镇前端

功能要求

a)音频播发。可接入乡镇广播站自办的广播节目(如有),但

须遵循应急广播优先播发的原则。

b)消息接入。应具备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的应急广播消息接入、

验证、解析、转换等功能。

c)语音切播。应具备人工切换到话筒等方式进行播发的功能。

d)播发控制。应具备分级分区控制所辖区域内应急广播终端的

广播功能。

e)数据回传。应具备关键设备的运行状态、播发记录通过网络按

需回传到县应急广播平台的功能。

f)消息管理。应具备本级前端应急广播消息播发的记录、复查功能。

g)安全服务。应具有对应急广播指令进行数字签名功能,保障指令传输;应具备操作人员的鉴权认证功能,支持白名单、密码、分级分区信息等鉴权功能。

性能要求

前端响应时长指标是在系统全自动情况下的要求。

表3大喇叭系统乡镇平台性能要求

(3)大喇叭系统村前端

功能要求

a)本地音频播发。本级如果有自选音频内容,须遵循应急广播优先播发的原则。

b)消息接入。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的应急广播消息接入、验证、解析、转换等功能。

c)语音切播。应具备人工切换到话筒等方式进行播发的功能;

d)播发控制。具备分区或端到端控制所辖区域内应急广播终端的广播功能。

e)信息回传。应具备关键设备的运行状态、播发记录通过网络按需回传到县应急广播平台的功能。

f)安全服务。对指令进行数字签名功能,保障指令传输安全;应具备操作人员的鉴权认证功能,支持白名单、密码、分级分区信息等鉴权功能。

g)播发监管。本级平台应急广播消息播发的记录、复查功能。

性能要求

表4大喇叭系统村级平台性能要求

2.2.3.2.6其它方式播发

除以上播发方式以外,县级应急广播平台还可以通过电台/电视台等方式实现应急广播信息的播发。

2.2.3.3应急广播接收终端

每个行政村至少配置一个具有UPS供电的保证终端,并加强灾害易发生区域等重点区域覆盖;积极探索部署具有应急唤醒功能的有线、无线入户终端;主动对接人员密集区域(如城市社区、广场、商场、校园、医院等)的公共接收终端,实现应急广播更大范围的覆盖。

应急广播终端接收调频RDS广播/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IP(须含调频RDS广播)的一种或多种应急广播传输的指令和节目,并按指令要求进行播发。

应急广播终端必须包含调频RDS广播双调谐器接收模块,实现对设定频点(至少设置3个调频接收频点)的轮询,具备远程唤醒、指令安全验签、快速播出、运行状态与播发信息的回传、优先级与区域码匹配等功能,应急广播平台能够对终端音量、电源开关、接收频点与资源编码等参数进行远程设置。

2.2.3.4安全体系

县级应急广播系统采用二级等保要求进行建设,具备防攻击、防重放、防篡改以及安全保护机制等功能。为保障县级应急广播系统中应急广播消息和传输覆盖指令传输的安全性,确保应急广播各级系统仅接收和处理合法的应急广播消息和指令,防止非法攻击干扰正常社会秩序,采用数字签名和数字证书技术保障应急广播信息、消息和指令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应急广播数字签名的密码算法采用GB/T、GB/T—规定的SM2、SM3算法。

县级应急广播平台配置防火墙保证县级应急广播系统的网络和数据免遭来自外部网络的非法访问(未授权或未验证的访问)或恶意攻击,通过加密机(加密器)为县级应急广播平台接收和发送的应急广播消息及其他平台联动数据提供签名与验证服务。

县级应急广播安全体系-数字签名部分包括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安全服务系统、调频广播/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的前端/台站消息签名/验签模块、大喇叭系统县前端消息签名/验签模块、大喇叭系统乡/村前端指令签名/验签模块、调频广播/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终端和大喇叭系统终端中的验签模块等。

(1)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安全服务系统

县级应急广播平台部署安全服务系统,实现安全代理、签名验签等功能。

安全代理负责系统内所有签名验签模块的数字证书管理和更新等。

签名验签负责对县应急广播平台接收到的应急广播消息进行签名验证,以及对发送的应急广播消息进行签名。

(2)前端台站及大喇叭系统县级前端消息签名/验签模块

前端台站及大喇叭系统县级前端消息签名/验签模块具备证书更新和存储功能,负责验证接收到的应急广播消息的签名,确保接收到的消息的合法性;对发送的应急广播消息进行签名,保护应急广播消息的合法性。

(3)大喇叭系统乡前端和村前端消息签名/验签模块

大喇叭系统乡前端和村前端部署消息签名/验签模块,具备证书更新和存储功能,负责验证大喇叭系统县前端发送的应急广播消息的合法性,以及为本级前端发送的应急广播消息进行签名,保障本级前端发送的应急广播指令的合法性。

(4)终端指令验签模块

调频广播/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的应急广播终端和大喇叭终端中部署消息验签模块,具备证书更新和存储功能,负责对接收到的应急广播消息的合法性进行验证,确保只执行合法的应急广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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