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公安局2月23日发布警情通报:年2月15日晚,泾县昌桥乡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经侦查,泾县昌桥乡新垅村中塘组居民江帆(男,年12月2日出生)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在案发后逃离现场。
案件发生后,在安徽省公安厅、宣城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泾县警方组织大批警力和当地干部群众,夜以继日对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的路线和潜藏的地点进行围堵、摸排、搜捕,经过八天八夜不间断工作,年2月23日11时许,民警在一处水塘中打捞起犯罪嫌疑人江帆的尸体。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泾县公安局现对该局年2月16日、17日发布的《悬赏通告》予以撤销。在此,真诚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泾县公安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