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郎溪县人民法院运用远程庭审系统,首次视频连线宣城市、广德市、泾县各看守所,对李某某等六人涉嫌盗掘古墓葬罪、孔某某等四人涉嫌倒卖文物罪进行“隔空”四方远程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年至年期间,被告人李某某纠集被告人查某某、胡某某、阮某某、徐某某等人先后在郎溪县建平镇境内以及南京市溧水区附近寻找古墓葬实施盗掘,并将盗的文物进行出售,从中非法获利分赃。
公诉机关指控,年8月,被告人孔某某发现南京市高淳区一处建筑工地挖掘到文物,便纠集被告人徐某某、陈某某到该地“寻宝”。三人将盗掘出来的器具文物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三人平分。年1月21日,郎溪县公安局搜查位于郎溪县被告人阮某某家,在其家中搜查出大量文物,其中三件文物,经鉴定,均为国家三级文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查某某、胡某某、阮某某、李某2、徐某某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盗掘古墓葬,情节严重,被告人孔某某、徐某某、陈某某、阮某某违反文物保护法,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分别应当以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定罪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孔某某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查某某、胡某某、阮某某、李某2、徐某某、陈某某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
庭审过程中,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分别发表了辩护意见。因案情复杂,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王敏)
原标题:《郎溪法院首次四方视频连线看守所“隔空”审理一起多人盗墓、倒卖文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