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是弱势群体吗?
马路上
电动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时有发生
在事故的责任认定和理赔问题上
有不少人都认为
电动车一方是“弱势群体”
发生交通事故无论责任多少
都理应得到相应的赔偿
事实真是这样吗?
近日(7月12日)在泾县,
发生一起电动车与驾车发生碰撞的事故。
请看视频
视频显示:谢某骑着电动车并且带着人,不顾地面是黄实线的情况下横穿马路,导致卫某驾驶的轿车在正常行驶下与谢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两车都受损坏。谢某承担主要责任。
温馨提示
由此次事故看来,部分电动车驾驶员要提高自己的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毕竟发生事故时电动车是比较容易受伤的一方,也就是所谓的“弱势群体”,但如果是自己的责任造成了事故,自己所受的伤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要由自己承担。
交通违法行为多种多样,
再看看下面这一起,
同样值得深思与探讨!
年7月28日,
泾县交管大队接到网友举报称:
号牌为皖PB的大型货车在S省道靠山路段行驶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我大队执勤民警接到举报后迅速排查到该车辆,经调取现场监控后确认情况属实,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并现场教育该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在高速上,交警可以利用车载移动执法系统、视频和交通监控技术设备,能及时抓拍取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车辆。在其它道路上,除了交警现场执法外,希望有更多热心的驾驶员来监督举报,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这两起交通违法告诉我们,不论是货车、汽车还是电动车,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承担同样的社会责任。文章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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