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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发布一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泾县人民政府发布”消息,泾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年1月30日发布紧急提醒。

其中介绍,年1月29日17时,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报,杭州市滨江区一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张某某返回泾县。经流行病学调查,对张某某及其密接人员均已落实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张某某1月25日、1月29日、1月30日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次密接者、环境样核酸检测已出结果均为阴性。

张某某返泾后的主要行程轨迹如下:

年1月26日,张某某和其父母从杭州自驾返回泾县,约17时到达丁家桥镇,全程未下车停留。

年1月27日

11时-13时父母带其自驾到泾县苏果超市购物;

13时20分-13时58分在苏红广场阿妹排档吃饭;

饭后至皖南第一街尚品烘焙蛋糕店购买蛋糕,停留约10分钟(付款时间为14时09分,期间父母述张某某全程佩戴口罩);

14时20分-16时30分在泾川府售楼部看房(期间父母述其佩戴口罩);

17时-18时父母带其至黄村镇街道玉龙小吃店吃饭,期间至海珍烟花爆竹专卖店购买烟花,停留约10分钟。

年1月28日,全天未出门。

年1月29日,13时-14时张某某至其姑妈家玩。其父亲接到杭州疫情防控相关电话后将其接回后未出门。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可能与上述人员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看到本提醒后立即向属地乡镇、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前提下,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采样点接受3次核酸检测(1、4、7天),并按照要求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继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用公勺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非必要不外出,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泾县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备

泾川镇()

云岭镇()

茂林镇()

榔桥镇()

桃花潭镇()

丁家桥镇(\)

黄村镇()

蔡村镇()

琴溪镇()

昌桥乡()

汀溪乡()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曹庆

编辑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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