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泾县人民政府发布”消息,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月8日发布《关于紧急寻找涉疫进口火龙果接触者的公告》。
公告介绍,年1月8日,泾县接安徽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一批越南进口火龙果外包装及表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泾县有同批次涉疫货物。根据疫情防控方案和高风险货物管控要求,泾县第一时间开展风险排查与处置,目前对涉疫货物的直接接触者已全部落实管控。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公告如下:
请年12月31日-年1月7日期间,在泾县华润苏果超市(迎宾路荷花塘31号院南侧约米)购买、接触及食用过火龙果的居民,立即主动向所属村(社区)或单位报告,并进行三天两次核酸检测(两次间隔24小时),填平补齐原则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望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规范佩戴口罩,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
联系
1.泾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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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泾县疾控中心:
3.泾县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泾川镇()
云岭镇()
茂林镇()
榔桥镇()
桃花潭镇()
丁家桥镇(/)
黄村镇()
蔡村镇()
琴溪镇()
昌桥乡()
汀溪乡()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曹庆
来源:安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