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5月20日记者从宣城市泾县公安局获悉,日前,泾县一男子躲在深山老林中利用升压器、铁夹弓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而触犯国家刑律,被泾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月10日,泾县公安局茂林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茂林镇铜山村麻岭组梓木坑山场拉电网非法狩猎。民警深知,梓木坑与黄山区接壤,山高坡陡,沟壑纵深,几乎无路可走。可警情就是命令,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走访得知,从麻岭组到梓木坑山场有一条羊肠小道,因多年无人涉足而荆棘丛生,现已难以正常通行。茂林森林派出所立即联系向导,并与县局森警大队刑事治安中队进行对接。
2月11日上午,在村干部和向导带领下,9名民警辅警自带砍刀,一路披荆斩棘,攀越了两座大山、走了近20里山路,历经3个小时的艰难跋涉终于到达梓木坑山场。当森林公安民警将正守着“电猫”的何某团团围住时,犯罪嫌疑人何某顿时傻了眼,不得不束手就擒。
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是合肥市庐江县人,多年前一人来到茂林镇铜山村偏远的梓木坑一带栖居,并开垦了一块荒地种植茶叶,平时主要靠经营茶园为生。今年春节前夕,何某认为梓木坑地处深山,在此狩猎人不知鬼不觉,遂架设了1台升压器,另又散布了多个铁夹弓,坐等猎物到来。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猎物尚未捕到,森林公安民警就神兵天降将其抓获。
鉴于何某到案后能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侦查,认罪认罚态度较好且系初犯,泾县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王志宏记者吴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