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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泾县一男子持刀抢劫获刑五年

                            

6月2日,泾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抢劫案作出当庭判决,被告人戴某(系化名)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案情回顾

年10月5日凌晨,戴某来到被害人王某(系化名)在泾县泾川镇经营的按摩店内,持刀胁迫王某,向其索要钱财,王某见状害怕,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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